【资料图】
东方国信7月10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管连平、财务总监肖宝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个别项目未及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部分存货未及时评估是否存在减值,存货减值时点不恰当;个别项目全额计提存货减值依据不充分;个别费用核算科目不准确;商誉减值测试中未考虑软件企业增值税加计扣除比率政策调整影响,导致相关商誉减值计提不准确。二是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2022年4月22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所投资的合伙企业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存在差错,导致更正前的2020年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三是内部控制不完善。商机项目立项不够严谨,风险把控不足;个别项目结算报告传递不及时,影响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公司上述问题导致相关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规定。管连平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肖宝玉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对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