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针对两起诉讼事项,豆神教育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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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函指出,2021年8月,时任豆神教育董事长的池燕明和总经理窦昕为解决流动性问题,与宁波铭志达成协议,通过双方共管的合作资金提供给上市公司用于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支持上市公司员工薪酬等。
2021年8月25日至同年10月26日期间,上述双方共管主体堂庭领域与豆神教育及其若干员工签署三份《职工工资垫付协议》,将共管的972.20万元用于垫付拖欠的应付职工工资。
2023年3月,宁波铭志认为豆神教育未按时偿还协议约定金额,且逾期未支付违约金和利息,以豆神教育违反合同约定为由,就与豆神教育、池燕明及窦昕的合同纠纷事宜,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本次诉讼,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质疑此举是否构成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财务资助的情况;要求豆神教育说明其与宁波铭志达成协议的具体情况,形成资金共管的原因,共管账户的资金来源,并说明公司是否已就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深交所也要求豆神教育列示对上述代垫职工工资的会计处理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通过体外支付薪酬少计费用的情形。
另外,关注函提及关于中国银行诉讼事项。3月20日,豆神教育公告称,公司获悉针对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就与公司、窦昕、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及汤红芹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事宜,经北京金融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
关注函中,深交所援引公告显示,该案涉案金额7.68亿元。根据和解安排,豆神教育需在2023年3月20日前偿还款项,否则中国银行有权处置质押标的物,包括的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48.5%的股权以及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的办公楼等。
3月30日,豆神教育再发公告称,该案经中国银行申请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对债务人豆神教育的财产查封或冻结的同时,将担保人窦昕、汤红芹账户予以一并冻结。发现该异常情形后,中国银行与豆神教育共同与执行法院沟通,目前执行法院已对窦昕、汤红芹账户解除冻结。
针对该事项,深交所要求豆神教育说明公司截至目前财产查封或冻结的具体情况,并说明前述资产被查封或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并要求豆神教育说明货币资金余额、银行账户设立情况、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具体情况、合计被冻结金额占公司银行存款余额的比例等说明截至目前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是否属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是否触及深交所上市规则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同时,深交所要求豆神教育说明前期是否就营业用资产的抵押事项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结合截至目前诉讼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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